月入8000抚养费
有人拿谢霆锋、王力宏给前妻的离婚补偿做对比,觉得汪小菲作为一个富二代,给大S的离婚财产和抚养费真的不多。
比如,王力宏给其前妻李靓蕾的离婚财产总共有1.5亿人民币。
另外,每月还要再给21万的生活费。
同时那套价值8000万的房产,李还拥有18年的居住权。
而谢霆锋给张柏芝的,一年有六千多万人民币的抚养费,平均一个月有500万。
反观汪小菲,就算把电费、保姆费全加上,一年也才合人民币八百多万,一个月算下来,不过70万人民币。
而所谓的那套大房子,价值四个亿台币的,只是人家大S放弃了汪小菲酒店的股权才得到的,并非是汪小菲无偿赠予的。
这么对比下来汪小菲给的真的不算多。
可是不要忘了,大S已经再婚,如果不再婚,汪小菲确实有义务要养。
但是再婚后,不管是在哪里。都是不再支付前妻的抚养费的。
所以,就算在省内的网友也基本都是站在汪小菲这边的。
而且大S做的比较过分的就是,已经二婚,却拿着前夫的信用卡,给自己二婚的老公买行头。
光头住的房子,睡的床、穿的裤子、鞋子,都是刷前夫信用卡买的。
天底下还有第二个这样的前夫吗?
谢霆锋、王力宏抚养的都是前妻和自己的孩子,凭什么让汪小菲抚养人家的老婆呢?
更不一样的是。
张柏芝没有再婚,离婚是谢霆锋提出的。
李靓蕾没有再婚,离婚原因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张和李两个人没有拿婚姻在挣钱,她们都在专心照顾孩子,没有再婚,也没有再秀恩爱。
张柏芝把钱给孩子留着,留给孩子长大了,自己支配。
陪伴孩子成长的同时,也在努力赚钱养孩子。
张柏芝让孩子跟爷爷奶奶的亲情,一直维护的很好。
而大S带着一家人,包括现任的光头,都要前夫来养。
这是一个级别的吗?
完全没有可比性。
再者说,每个人的经济情况不一样。
艺人跟干实业的企业家是没法比的。
汪小菲和他母亲张兰痛失俏江南后,其实也不剩什么钱了。
如果俏江南还红火,大S也不会跟汪小菲离婚。
连汪小菲自己都要借钱渡过难关了,哪还能分多少钱给前妻呢?
况且张柏芝和谢霆锋离婚时,张柏芝当年的身价一点都不比谢霆锋低。
明星们的收入,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天文数字。
还是操心自己怎么过好自己的日子吧,人家怎么闹都是富的流油。
一般情况下,月入8000元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的话应该支付1600至2400元的 抚养费 。按照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 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7000元。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是本人收入的20-30%。
如果月收入30000元,一般情况下,每个月给7000元或者8000元的抚养费是比较合适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