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没有做进项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取得后没有做进项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在勾选认证平台进行了进项税勾选认证,但做账时未做增值税专用**进项抵扣处理,那么可以进行账务调整处理。第二种是未做勾选认证处理,那么需要先在平台做勾选认证,**在账务上正确入帐即可
专票没有做进项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取得后没有做进项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在勾选认证平台进行了进项税勾选认证,但做账时未做增值税专用**进项抵扣处理,那么可以进行账务调整处理。第二种是未做勾选认证处理,那么需要先在平台做勾选认证,**在账务上正确入帐即可
请问一下专票忘了入进项税额了怎么处理? 上个月入账的专票忘了计进项
根据描述,属于会计差错。
对于会计差错的更正,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处理方式是有差异的。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前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第十三条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综上所述,如果企业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或虽然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但进项税额的金额不大,对于该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即在发现差错的当期调整,可以用红字冲销多计的成本费用,同时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且进项税额的金额比较大的,则需要采用追溯重述法——即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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