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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班 28 天倒欠公司 3280 元,公司称他微信朋友圈考核不合格,少发一条扣 50 元,合理吗? 企业赚不赚钱看营业收入吗*>这种事情可能也只有老板自己觉得合理了吧,竞争对手看了都要感叹太狠。
上班28天,约定工资按业绩提成来算,底薪3000,工作不达标还要扣钱,这家公司*的是贼扣贼扣的。
既要赚钱,又不要支付人力成本,无本生意赢麻了。
当劳动法是个摆设吗?
如果*的走法律途径,公司的如意算盘肯定要打水漂。
无论业绩提成怎么缩减,扣成负数就是无稽之谈。罚款导致工资低于底薪3000的无效,公司必须予以补足。
(纠正新闻中律师的说法,公司负责人后面接受采访时提到是有底薪的,那么每月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底薪,而红酒提成也要另外给他,而不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原因在于单位罚款不合法)
而且,公司这边还存在一个涉嫌违法的行为和一个风险点。
涉嫌违法的行为在于: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双方没有约定试用期,因此公司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开除员工。
而业绩不达标一般不能作为辞退理由使用,因此公司一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承担赔偿金(2n)
风险点在于: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和员工超过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除非单位能够证明是员工拒绝签署或者不可抗力导致的以外,要每月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这种公司*有意思,反向输出的楷模。
你把老板当老板,老板把你当客户。
无本生意*好做,还能免费打广告。
你想躺平拿工资,老板罚款充业绩。
最是苦逼打工人,挣钱养家不容易!
我是陈律师,致力于普及生活中那些有趣的法律知识。